申请到实施流程


① 提交各公馆指定的申请书(邮寄、自带)

  【申请书提交窗口】
  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管辖领区: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其它地区的项目申请→)

② 在各公馆各公館研讨、选定后,向日本国外务省提出申请

③ 日本国外务省审批实施项目

④ 与各馆签订赠款合同(举行签字仪式)

⑤ 受赠单位与施工/采购单位按照赠款合同的内容签订施工/采购合同

⑥ 各馆进行审查施工或采购合同
  确认施工或采购合同的内容与单价等跟赠款合同的一致

⑦ 受赠单位提交各馆通知赠款金额的支付申请

⑧ 各馆按照赠款支付申请提供资金
  汇至美元账户

⑨ 赠款单位确认收款后提交收据

⑩ 项目实施
  项目必须在赠款合同签订后一年之内完成

⑪ 提交报告书

  
  • 中间报告书(PDF)


  •   
  • 完成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