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新规入境政策的更新(从6月开始本馆签证申请手续更新)

令和4年6月6日 掲載
近日日本政府发布了更新6月起外国人入境的政策,允许符合下列情况的外国人入境日本。关于详细的入境防疫政策,请参考厚生劳动省官方网站



1  外国人新规入境政策的更新(6月10日开始有所变更)

以下(1)与(2)申请新规入境的外国人,在日本国内接收责任方,完成入国者健康确认系统(ERFS)的申请后,可视为符合「特定事项」,原则上允许新规入境。

※接收责任方为雇佣者或接收入国对象从事工作或演艺目的的招聘单位或团体



【对象】

(1) 商务・就劳等目的短期滞在(3个月以下)的新规入境

(2) 长期滞在的新规入境

※下列(3)所述对象从6月10日0时(日本时间)开始允许入境。此外,仅限此网页所记载从「蓝色」区域国家・地区出发的人员入境

(3) 观光为目的短期滞在的新规入境(仅限有旅行代理店等接收责任方的人员)←NEW

   

【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在入国者健康确认系统(ERFS)申请所发行的受付济证

 ・符合相应签证目的所需的所有申请材料(签证申请所需材料请参考总领事馆官网

 ※申请观光目的签证需通过本馆指定旅行社递交。具体申请方法请查看此处



  外国人新规入境在线申请办法(厚生劳动省)

  入国者健康确认系统(ERFS)

    

2  上述以外被视为「特定事项」的情况

从2022年6月1日起,下列情况可视为特定事项进行签证申请。此外下列情况无需入国者健康确认系统(ERFS)所发行的受付济证也可进行签证申请。

(1)日本人・永住者配偶者或子女

(2)取得「定住者」在留资格的人员

(3)取得「家族滞在」或者「特定活动」(告示7号、18号、19号、23号、24号、30号、31号、34号、38号、45号、47号)在留资格的人员

(4)取得以探亲或者访友(仅限准亲属人员申请、并且需要提供赴日必要性的相关证明材料)为目的「短期滞在」签证的人员(注)

(注)在日本国内居住的亲属以及朋友,作为邀请人,向在外公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需递交同意遵守防疫措施誓约事项招聘理由书

邀请人为朋友关系时,如有下列情况,可视为有访日必要性的准亲属,允许入境。

〇可视为在日居住人准亲属的关系

・婚约者 ・事实婚姻关系者

〇可视为访日必要性的理由

・需出席婚礼或者葬礼 ・探访生病朋友



3  其他

(1)再入国许可有效期已过期的「元永住者」,请直接与本馆或本馆指定代表机构进行咨询。

(2)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请在此确认。

(3)2021年12月2日之前所发行的签证,除一部分以外全部暂时失效,即使持有多次往返签证的人员,仍需再次进行签证申请。

(4)若不符合1与2情况的对象者请直接咨询本馆。



4 相关链接(最新讯息,请随时关注以下网址)

【外務省】

 日本語:https://www.mofa.go.jp/mofaj/ca/fna/page22_003381.html

 英語 :https://www.mofa.go.jp/ca/fna/page22e_000921.html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日本語:https://www.moj.go.jp/isa/content/001347330.pdf

 英語 :https://www.moj.go.jp/isa/content/0013611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