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有入境人员需提交出国前72小时之内COVID-19检测报告(2021年1月11日)

令和3年1月11日 掲載
近日,我国政府基于新冠肺炎对策特例措施法颁布了紧急事态宣言,决定到解除该宣言为止期间,对所有入境人员以及再入国人员临时加强防疫措施。今后,入境日本时,请留意下文几点。

(该决定在外务省官方网站也有发布。)

1. 对于从非限制入境对象国・地区入境日本的人员(包括持再入国许可再次入境的人员),要求其提供出国前72小时之内COVID-19检查申报书,同时入境日本后还需进行核酸检测。
 上述检查申报书必须由入境人员自行填写并签名,同时还需附上出国前72小时之内在中国国内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检测,结果为阴性的COVID-19检测报告。如果没有附上中国国内认可的医疗机构发行的检测报告,该申报书则视为无效。

2. 对于无法提供COVID-19检查申报书的入境人员。需要在检疫所长指定的场所(仅限检疫所指定的住宿设施)等待。入境3日后,重新进行检测,判定为阴性的人员,在留存位置信息后,才可离开检疫所指定住宿设施,进行入境后14日居家隔离。

3. 通过「B通道」以及「R通道」入境的人员,接受企业・团体等发出的誓约书格式也有所变更,今后,向我馆递交签证申请时,请使用新版誓约书。
 现阶段我馆已经受理的签证申请,不需要重新提交新版誓约书到我馆。
誓約书(B通道用)誓約书(R通道用)

4. 基于上述1~3的措施,于2021年1月9日上午0时(日本时间)开始实施。但是,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0时(日本时间)以后入境人员以及再入国人员,才会基于上述措施要求其提供72小时之内检测报告。
 此外,关于该措施如果有变化或者终止,会通过我馆官方网站进行通知。

5. 关于该措施所包括的签证申请,除了我馆以外,还可以向以下机构进行咨询。
○ 访日外国人签证热线
电话号码:4008428478 ※仅限接受中国国内打出的电话
对应语言:仅限英语
工作时间:24小时/365天
需要扣除国内的话费
外务省签证信息咨询中心
电话号码:(+81)3-5363-3013
日本国内拨打:0570-011000(智能语音)
受理时间:工作日 日本时间上午9点-下午5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