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COVID-19)的日本政府所行措施以及办理签证的办法(签证限制等<通知二>)

  日本时间3月19日0点起,以下外国人,即使是获发了有效的签证(单次,二次,数次)也不许入境日本(除特殊情况外)(除日本时间3月19日0点(日本时间)以前出发这次追加地区的人外)。

 此次38个国家被追加为签证限制对象 

  申根公约国(备注),爱尔兰,安道尔,伊朗,英国,埃及,塞浦路斯,克罗地亚,圣马力诺,梵蒂冈,保加利亚,摩纳哥,罗马尼亚

  (备注)申根公约国(26个国家)
  冰岛,意大利,爱沙尼亚,奥地利,荷兰,希腊,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捷克,丹麦,德国,挪威,匈牙利,芬兰,法国,比利时,波兰,葡萄牙,马耳他,拉脱维亚,立陶宛,列支敦士登,卢森堡

 此次追加对上述对象国的措施如下: 

(1)对象国所在国家的日本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暂时停止3月20日之前发放的一次签证及多次签证的效力。

(2)依次停止对签证免签对象国之间的赴日签证免签措施的适用。

(3)以上措施,原则上从日本时间3月21日凌晨0点开始,一直进行到日本时间4月最后一天。

  另外,执行期间有可能会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