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疫情扩大的现状,日本政府决定在现阶段政策实施的基础上,自3月19日起将进一步扩大拒绝入境措施的范围(下述(3)有下划线部分为追加地区)。
日本时间3月19日0点起,以下外国人,即使是获发了有效的签证(单次,二次,数次)也不许入境日本(除特殊情况外)(除日本时间3月19日0点(日本时间)以前出发这次追加地区的人外)。(1)新冠肺炎患者
(2)持有湖北省或浙江省发行的中国护照的人士
(3)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有以下地区停留史的人士
• 中国: 湖北省、浙江省
• 大韩民国:大邱广域市、庆尚北道清道郡、庆山市、安东市、永川市、漆谷郡、义城郡、星州郡、军威郡
• 冰岛:全部地区
• 伊朗:库姆省、德黑兰省、吉兰省、阿尔伯兹省、伊斯法罕省、加兹温省、戈勒斯坦省、塞姆南省、马赞德兰省、中央省、落雷斯坦省
• 意大利:威内托大区、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皮埃蒙特大区、马尔凯大区、伦巴第大区、瓦莱·达奥斯塔大区、特伦蒂诺—上阿迪杰大区、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亚大区、利古里亚大区
• 圣马力诺 全部地区
• 瑞士:提契诺州、巴塞尔城半州
• 西班牙:纳瓦拉自治区、巴斯克自治区、马德里自治区、拉里奥哈自治区
(4)乘载有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人士并入境我国港口的邮轮乘客或乘员
2 根据以上措施,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对今后签证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在申请签证时,要求所有的申请人提交确认书,选择“(在预计访日时间的前14天内)去过”或“(签证发放后,在预计访日时间的前14天内)有计划去”上述1(3)地区的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2)持有湖北省或浙江省签发的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