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探亲・访友签证申请手续以及所需资料

平成29年6月21日 掲載
 以探亲(三等亲)或访友为目的的短期滞在签证(90天以内),申请手续概要如下。所需资料都只需一份(自发行日起3个月内有效原件1份,3个月内且未经修正的免冠证件照1张,原要求为复印件的只需一份复印件),此外,除下述资料,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可能要求另外追加或删减资料。
 此外,在中国居住一年以上的日本人配偶签证请参照日本人配偶短期访日签证(同伴签证)
 另,长期居住日本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的多次签证请参照长期居住日本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的多次签证

1.所需资料
(1)申请人在中国准备的材料
 1)有效护照
 2)签证申请表 (贴好照片,照片需为长4.5cm、宽3.5cm、1张 )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4)户口簿的复印件(户口簿有家庭成员信息的所有内容页,户口簿需出示原件)
 5)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暂住证或居住证需出示原件)
 6)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友人关系的资料(探亲:亲属关系公证书,访友:照片,信件等)
 ※证明亲子・兄弟姐妹等血缘关系的公证书不限期限。婚姻关系公证需从发行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2)在日身元保证人准备的材料
 1) 身元保证书
 2) 住民票(记载有家庭全员及亲属关系)※住民票中记载的外国人,不可省略记载事项 (个人编号,住民票号码除外)
 3)在职证明书(公司经营者:[法人登记簿誊本]正本,个人营业:[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年金生活等无在职人员,请提交无法提供在职证明的理由书[格式不限])
 4) 记载有年收入的市区町村长发行的[课税(所得)证明书],或记载有年收入的税务署长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手续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
 5)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正反面复印件(身元保证人为非日本籍)

(注1)
身元保证人除了日本人以外,原则上应为持以下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地位,且在留期限为3年以上,现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
“外交”、“公用”、“高度专门职”、“教授”、“艺术”、 “宗教”、“报道”、“经营・管理”(“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 ・国际业务”(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永住者”、“特别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特定活动(特定研究活动)・(特定情报处理活动)、或特定活动(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度专门・技术活动)(高度经营・管理活动)”
但是,即使持“外交”、“公用”、“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特定活动”或“特别永住者”的在留资格,若为被抚养者的,亦无法成为身元保证人。

(注2)
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邀请三等亲内的亲属时,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副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该教授或副教授在提交身元保证书及在职证明书(有职位记载)后,住民票及有关收入的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此外,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时,无需提交身元保证资料,只需提交邀请人准备的资料及注(4)的资料。

(3)在日邀请人准备的材料
 1)邀请理由书
 2)滞在日程表
 3)住民票(记载有家庭全员及亲属关系)※住民票中记载的外国人,不可省略记载事项 (个人番号,住民票号码除外)
 4)在职证明书(公司经营者:[法人登记簿誊本]正本,个人营业:[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年金生活等无在职人员,请提交无法提供在职证明的理由书[格式不限])
 5)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正反面复印件(身元保证人为非日本籍)
 6)其他证明赴日目的的资料(医院诊断书/结婚会场预订书等)※照顾做月子(出产介护)的,需提供有预产日期的诊断书原件,而不是母子手册的复印件。

(注1) 多名申请人同时申请时,邀请理由书只需填写申请人代表的个人信息,其他同行者信息请添加在“申请人名单”中。
(注2) 身元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一人时,不需要提供邀请人准备资料中的3)住民票、4)在职证明或在学证明以及5)在留卡。
(注3) 身元保证人与邀请人信息在同一全员住民票时,不需要提供邀请人准备资料中的3)住民票。
(注4) 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邀请亲属时,所需提交资料除邀请人准备的资料以外,还需提交以下三种资料中的任何一种:①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②奖学金受给证明书、③入学许可书(记载有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的所属部门、在学资格)。

2.申请方法
 请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