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审批时间

  经过本馆审查可以发给签证的,从受理之日的翌日算起,最快可在四个工作日后(除周六,周日以及本馆闭馆日外)签发。但是,通过本馆指定代办机构申请的,由于代办机构在整理资料等方面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因此申请时请向代办机构确认所需工作日数。

  由当地日资企业商工会会员公司推荐申请签证时,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获得签证的,请在申请时附上要求提前发给签证的理由书(形式不限)。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可在三个工作日(除周六,周日以及本馆闭馆日外)后发给签证。另外,日本人的配偶等申请90天以内的短期入国签证,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可以在本馆签证受理时间内即日发给签证。

  但是,根据具体情况有的申请需要送日本国内(如外务省等)审批,这种情况通常需要一个月以上的审批时间。如因人道方面的原因需要在短期内获得签证的,请个别通过电话等方式与本馆签证部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