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探亲签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在日担保人需提供的资料
  • (1)身元保证书
  • (2)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手续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不可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 (3)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
       住民票(需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为非日本籍)
  • (4)在职证明书(或[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 在日亲属需提供的资料
  • (1)邀请理由书
  • (2)滞在日程表
  • (3)在日亲属的身份证明资料(担保人与邀请人非同一人时需提供,所提供证明资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
       住民票(需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在职证明书或在学证明书
       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正反面复印件(在日亲属为非日本籍)
    三、 中方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 (1)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 (2)有效护照
  • (3)大一寸证件相一张(三个月内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 (4)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所有内容页)
  • (5)亲属关系公证书或能证明其亲属关系的戸籍謄本
  • (6)暂住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以外的)
  • (7)其他证明赴日目的的资料(医院诊断书/结婚会场预订书/受验票复印件)
  • 注意:(1)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需要追加资料或省略;
  •     (2)除护照和户口簿外,以上资料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     (3)所有资料(除护照外)需提交正本一套。
  •     (4)担保人和邀请人只限于在日居住者。
  •     (5)关于签证申请人的在日亲属(中国人配偶等)的相关资料
  • 在日亲属为非日本籍时,必须提交在留卡。例如,身元保证人或者邀请人为日本人时,其中国人配偶作为签证申请人的日亲属必须提交在留卡(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
  •     (6)大学教授为留学生的三等亲亲属作担保时
  • 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该教授或准教授在提交身元保证书及在职证明书(有职位名)后,住民票及有关收入的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
  •     (7)国费留学生邀请亲属
  • 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时,无需提交身元保证书 。所需提交的资料除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以外,另需提交以下三种资料中的任何一种:①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②奖学金受给证明书、③入学许可书(记载有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的所属部门、在学资格)。
  •     (8)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
  • 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作为符合身元保证人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应持以下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在日本工作,并且在留期间为“ 3 年”。
  • (1) “外交”、“公用”、“永住者”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特别永住者”特定活动(イ)(ロ)或特定活动(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度专门技术活动)(高度经营管理活动)
  • (注)被抚养者除外。
    (2) “教授”、“艺术”、“研究”、“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 / 会计业务”、“医疗”、“教育”、“技术”、“人文知识 / 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