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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签发的原则标准
原则上,申请人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并符合签证发给条件的可以获得日本入境签证。
(1) 持有有效护照,并且确保其拥有返回本国或再次进入居留国的权利或资格的;
(2) 申请时提出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无误的;
(3) 在日本所进行的活动或其身份地位及居留期限与[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昭和26年政令第319号。下称[入管法])中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居留期限相符的;
(4) 没有触犯[入管法]第五条第1项各条款的。
日本驻中国大使馆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
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
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
大连驻在官事务所
签证申请书
(288 KB)
身元保证书
(19.5 KB)
招聘理由书
(20.2 KB)
滞在日程表
(27.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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