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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民工程文化无偿援助概要
鉴于针对文化方面小规模需求有提供快速、准确援助的必要性,文化无偿资金援助扩大其受援范围,对地方公共团体、NGO等发展中国家基层单位提供直接有益的小规模援助。
受援对象是与一般文化无偿资金援助一样,以振兴文化、高等教育为目的的机构或单位,一般文化无偿资金援助也可以为受援机构或单位提供器材、配套设施、及运输费用(只是单独的运输服务工作)。
每个项目原则上规定最高援助金额为1千万日元。
本项目为例如日语教育、柔道·空手道等日本武术活动、日本文化介绍事业等提供需要使用的器材及配套设施,此援助展现了日本的风貌,对促进受援地区对日本的理解及日语普及等也是有益的。
2.受援对象国
受援对象国与以往的文化无偿援助对象国一样,为世界银行融资标准Ⅰ至Ⅳ级别(2005年度时、按2003年人均GNI5,294美元以下)的发展中国家。
3.受援对象机构
本项目的受援机构原则上为上述第2点中的对象国内的非营利且非国家性的机构。具体包括受援国内的非政府组织(NGO)、地方公共团体、非国家机构的文化·高等教育机构等。受援机构不论国籍,只要在受援国内开展活动即可,但个人开展的情况除外。
4.实绩
本援助项目自2000年度实施至2005年度,共对58个国家、114个项目提供了约9.4亿日元的援助。
※中国实绩一览(点击查看)
5.利民工程文化无偿援助新闻
〈咨询联系方式〉 〒510064 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 花园大厦
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文化部 电话:020-83343009(转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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